中国领证不影响美国登记结婚 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杨晓林说,李阳主张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从2010年在中国的登记时间为起算点,显然不会得到法院支持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》规定,结婚手续,符合婚姻缔结地法律、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国籍国法律的,均为有效。Kim以在美国内华达州注册结婚为起诉离婚依据,只要在美国的登记真实合法就行。但双方美国的结婚证书如被中国法院认可,须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经公证认证。
至于双方在2010年在中国内地领取的结婚证明,在法律上并不影响美国婚姻登记的效力。
杨晓林律师说,李阳想以后一结婚登记为准,首先得确认双方在美国结婚登记无效。而确认的准据法是美国法律而非中国法律。
而且,即使美国的结婚登记确认无效,也同样无法达到让Kim少分财产的目的。
《婚姻法》司法解释(一)规定,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,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,按共同共有处理。
在双方对解除婚姻关系并无异议前提下,李阳方面这样做除了拖延诉讼外,无其他意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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